公司召开“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”宣贯会议
2015年11月6日,公司经理杨智广、总工程师费鸿禄参加了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主持召开的“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”宣贯会议。
2015年11月9日,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“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”宣贯会议,就规定精神进行了传达,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“规定”标准贯彻落实。
“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”内容:
一、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;
二、严格涉爆单位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;
三、严格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动态管控;
四、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管理;
五、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;
六、严格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动态监管;
七、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;
八、严格关停涉爆单位遗留民用爆炸物品清查处置;
九、严格监管民警执法培训;
十、严格监管职责和责任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