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
辽宁工大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部门、项目部及分公司: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为确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,强化安全生产意识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,我公司研究决定,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,其工作职责和组成成员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
(一)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、监督管理机构,对全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。
(二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起草或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。
(三)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,组织相关考核。
(四)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严格督促各部门、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。指导督促各部门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建立应急救援体系。
(五)在公司范围内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迅速、妥善处理,确保生命财产安全。
(六)定期召开会议,听取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,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。
(七)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会、表彰会、经验交流会及安全生产大检查。
(八)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计划和工作目标。
二、组成成员
组 长:刘明玉;
副组长:杨智广、李景柱;
组 员:费鸿禄、闫寒云、张凯、李德永、耿焱、张卓、张彦明、刘兵、于新民、何文斌;
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:刘明玉(兼任),副主任:何文斌(兼任),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。
三、生效日期
以上通知从即日起发布生效。
辽宁工大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2019年1月30日